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个人所得税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2025-11-28 14:41财务科

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拟对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个人所得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个人所得税咨询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求:

  1.个人所得税咨询服务。

  2.2025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项目预算:6.5万元(含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若未成立满3年的,提供自经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参选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参选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6.供应商应为依法登记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从事个人所得税咨询及相关服务的合法资质(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
   (一)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书格式不限,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事项及相关事宜);
   (二)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白云院区行政楼3楼财务科办公室。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下午16:00。

四、投标文件要求及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投标书、法人授权书、报价一览表等;(2)项目总体方案(包含项目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4)公司相关资质证书;(5)投标人业绩介绍(投标人需要自行编写)(6)投标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需要自行编写);(7)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正副本每页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目录”。

(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需胶装且密封)由各投标公司于开标当日自行携带到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遴选程序

(一)本次遴选将组织两轮磋商会议。遴选小组将与各参选人分别进行第一轮磋商,就技术方案、商务条款等内容进行初步沟通;第二轮磋商允许参选人在不获知其他参选人信息的前提下,根据首轮反馈对方案或报价进行优化调整。磋商中,遴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采购有关的其它参选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第三会议室。

六、保密要求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对在获取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我院相关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终止: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二)招标过程中存在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或采购需求调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无效投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参选人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洽谈参选人家数:
      (一)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二)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四)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五)参选人有串通竞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六)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七)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投标无效;

(八)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财务科                    

联 系 人:李老师 0851-88195792

附件:

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个人所得税咨询服务项目评分标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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