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骨科医院资产处置公示
2021-05-24 10:39系统
我院一房屋涉及已故职工刘方身故后相关事宜的判决。现根据判决书对该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有偿转让。依据庭审判决,刘方家人以8500元/㎡补足房屋差价734,145元。收到房款后我院将房屋产权过户至刘方遗孀永岛茜名下。具体明细见附件。
现将相关处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从正式公示之日起5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向财务科反馈。联系人:冯闰 电话:15085962931 (邮箱:472393328[at]qq[dot]com)
贵州省骨科医院
2021年5月24日